先釐清
- 01接到任務確認主責人與代理人
- 02確認範圍公司、據點與員工人數
- 03盤點現況窗口、規範、表單、流程與紀錄
安心職場,從日常流程開始
2026 年 7 月 1 日起,防治職場霸凌是每一位雇主的法定責任。法規要的是三件事:員工知道去哪裡申訴、公司依期限處理、每一步留下紀錄。選擇您的角色,看您需要知道與要做的事。
職場霸凌防治不是人資一個人的事。老闆核定方向、人資管理期限、主管第一時間處理、處理小組負責調查。選擇您的角色,看您最關心的問題、要做的三件事,以及 WorkLink 可以怎麼協助。
您的角色是核定方向與資源,並保持中立。制度建好,主管有依循,公司與您個人都更有保障。
公司拒絕受理、未調查或未保護申訴人,可能依具體違規情形受罰;最高負責人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霸凌成立,也可能受個人罰鍰。實際適用與金額由主管機關依個案認定。
不一定。30 人以上須有至少 3 人的申訴處理單位,可由符合條件的現有人員兼任,仍應確認組成、訓練與迴避要求。
員工可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,由外部程序處理;公司仍須配合保護措施、資料提供及後續管理,並非完全不處理。
請人資依官方範本與公司實況起草,經專業審閱後核定,再透過公告發布;已讀只作通知佐證之一。
以正式程序發布指派,並預先確認可提供規範審閱或個案諮詢的外部資源。
規範中寫明最高負責人被申訴時的外部管道,以及公司應配合的保護與後續事項。
您是制度的管理者。把每個步驟固定成表單,期限與紀錄就能自然累積。
設專用信箱、專線或指定通訊軟體,並在工作場所顯著處公開;內部網路公告也可以,重點是員工隨時查得到。不建議使用總機。
接獲申訴後 10 個工作天內決定是否受理;受理翌日起 7 個工作天內登錄;未滿 30 人 3 個月、30 至 99 人 4 個月內作成決定;決定後 10 個工作天內通知。
共三個時點:受理後登錄受理、作成決定後登錄結果;有申復時,申復決定後再登錄一次。
建立專用信箱,以公告發布,針對未讀的員工再提醒一次。
每個階段一張簽核表單,表單第一欄放案件編號,不露出姓名。
結案後把表單與附件歸入雲端檔案的指定資料夾,限定群組存取。
合理管理不當然構成霸凌,但仍須看管理方式、頻率、背景與影響。您需要知道判斷界線、第一步,以及申訴期間不能做的事。
不能只看要求本身;是否構成霸凌,仍須依管理方式、頻率、事件背景與造成的影響綜合判斷。
先聆聽並記下重點,不評論對錯,當天通報專責單位;依當事人意願協助隔離。
為了保護申訴人可以調整,但要先徵得本人同意;不得因申訴而降調、減薪或考績打壓。
用通知或即時對話告知專責單位,不在部門群組公開討論。
調整座位、班表或工作分派前,先詢問申訴人的意見。
申訴期間的考績、調職或任何人事異動,先與人資確認。
30 人以上須設至少 3 人的申訴處理單位,由現有成員兼任,有案件時才啟動。
共六種:不屬於職場霸凌、沒有具體內容、未具真實姓名、同一事件已處理、已撤回申訴、已逾申訴期限。
本人是當事人,或與當事人為配偶、前配偶、四親等內血親、三親等內姻親等,應自行迴避;有偏頗之虞時,當事人也可以申請迴避。
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、出席者過半數同意,並在調查報告完成後 1 個月內作成。
收件即建立案件編號,會簽後發出書面通知;不受理要寫明理由。
每次開會前確認成員與當事人的關係;訪談錄音並作成紀錄,不安排雙方對質。
會議紀錄寫明出席人數與表決結果,以簽核留存。
霸凌防治寫在職業安全衛生法裡,職安人員負責環境調整與預防訓練的落實。
依申訴人意願調整座位、樓層、班別、工作分派或匯報對象,同時避免影響申訴人的權益。
30 人以上全體員工都要接受一般訓練;各級主管與處理人員另加溝通、管理與申訴處理訓練;100 人以上調查小組的內部成員至少 3 小時。
要。未達霸凌程度的偶發衝突,仍屬職安法一般不法侵害預防範圍,應了解原因並提供協助。
和主管討論可行方案,調整期間以出勤紀錄留存。
可使用勞動部數位課程或地方政府講習,以公告發布訓練資訊並追蹤已讀。
用同一套受理流程記錄,不需要另建制度。
申訴資料屬於敏感個資。您關心的是誰看得到、存多久、怎麼調閱。
依群組設定,只讓申訴處理單位與專責人員看到;表單列表第一欄放案件編號,避免露出姓名。
至少 3 年。建議設定保存期限,並定期檢查權限是否正確。
外部人員不加入通訊錄,相關文件以附件上傳到案件表單或雲端檔案保存。
建立申訴處理單位群組,表單與資料夾只開放給該群組。
設定保存規則,結案檔案不得提早刪除。
外部專家提交的文件,由專責人員上傳歸檔。
公司必須設專用申訴管道並公開揭示,您申訴後不會因此受到不利對待。
10 人以上的公司必須公開揭示申訴管道。可以在 WorkLink 公告中查詢,或直接詢問人資。
行為結束後 3 年內;對方是利用權勢的人,也可以在離職後 1 年內申訴。
可以直接向縣市勞工局申訴,也可以撥打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。
在 WorkLink 公告中找到公司公布的申訴信箱或專線。
寫下時間、地點、在場人員與經過,保留相關訊息或文件。
口頭、電子郵件或書面都可以;口頭申訴會作成紀錄,請您確認後簽名。
員工在執行職務時,因主管、同事或老闆利用職務或權勢,超出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的範圍,持續以冒犯、威脅、冷落、孤立、侮辱等言行對待,造成身心健康受損。五項要件同時成立才算;情節重大時,一次即可成立。
從接案到結案,每一步都有法定期限,全程不公開處理。輸入收到申訴的日期與公司規模,下方會算出各步驟的參考截止日。
必辦的關鍵期限期限較長或視情況發生
依申訴人意願隔離雙方,轉介法律、醫療或心理諮商資源。
以此日受理為例;不受理須說明理由。
至 職場霸凌案件通報系統(WBRS) 登錄,並通知申訴人。
必要時可延長 1 個月並通知當事人。
載明事實、理由與申復方式,並登錄處理結果。
10 個工作天內召開審議會議,30 日內決定。
多數違規源於「沒有程序」或「程序沒走完」。勞動部說明,程序性缺失通常先限期改善;拒絕受理、未調查或未保護申訴人,才會直接裁罰。
拒絕受理申訴、未啟動調查,或未採取必要保護措施。
員工直接向縣市勞工局申訴,經外部調查認定霸凌成立,罰老闆本人。
未設申訴管道、未登錄系統,屆期未改善才裁罰。
依 勞動部 2026 年 7 月常見問答 整理,實際裁罰由勞動檢查機構依個案認定。
WorkLink 是企業內部的行動商務平台,可承載公告、通知、表單與文件。已讀狀態只作通知佐證之一;簽核歷程只協助追蹤進度與留存,企業仍須依實際法定程序完成判斷、調查、通知與政府系統登錄。
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與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,自 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。行為結束後 3 年內都可申訴。
不能只看是否屬於管理行為。是否構成霸凌,仍須依管理方式、頻率、事件背景與造成的影響綜合判斷;公開羞辱、刻意排擠或藉工作刁難等做法風險較高。
要。所有雇主都須在知悉時處理、保護申訴人並登錄系統;10 人以上須設申訴管道並公開揭示。30 人以下的規範與訓練得參照辦理,建議採簡版。
不需要。30 人以上的申訴處理單位至少 3 人、任一性別不少於三分之一,可由現有人資與主管兼任,有案件時才需要投入。
員工可直接向縣市勞工局申訴,由地方主管機關外部調查;認定成立時,對最高負責人個人處 1 萬至 100 萬元罰鍰。程序見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》。
要。只要在法定期限內申訴,即使已離職或提告,公司仍須完成內部調查。
已讀狀態可作為通知佐證之一,但不宜單獨視為完成全部公開揭示或知悉要求。企業仍應確認公告內容、可近性、工作場所揭示及其他適用要求。
勞動部職安署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指導手冊》附有 14 份官方範本,包含 30–99 人與 100 人以上的防治規範、申訴書、受理通知書、調查報告、決定書與申復書,可在本頁「官方範本下載」取得 Word 與 ODF 檔。
勞動部「職場霸凌案件通報系統(WBRS)」,網址 hrpts.osha.gov.tw/wbrs。受理翌日起 7 個工作天內登錄受理,作成決定後再登錄處理結果。
勞動部職安署在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指導手冊》附上 14 份官方文件表單範本,從防治規範、申訴書到申復決定書都有。下載後仍須依公司實況與專業意見確認;WorkLink 可承載公告、表單與文件,已讀與簽核歷程只協助通知、追蹤與留存。
| 附錄 | 官方範本 | 在 WorkLink 怎麼用 |
|---|---|---|
| 附錄 1 | 30–99 人事業單位 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戒處理規範 | 線上公告發布並附 PDF,追蹤已讀,作為通知佐證之一 |
| 附錄 2 | 100 人以上事業單位 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戒處理規範 | 線上公告發布並附 PDF,追蹤已讀,作為通知佐證之一 |
| 附錄 3 | 職場霸凌申訴書 | 行動簽核:申訴表單,直送申訴處理單位 |
| 附錄 4 | 委任書 | 申訴表單上傳附件 |
| 附錄 5 | 申訴撤回書 | 行動簽核:撤回表單,簽核歷程留存 |
| 附錄 6 | 申訴是否受理通知書 | 行動簽核:受理通知,記錄決定日期 |
| 附錄 7 | 職場霸凌事件協調合意書 | 簽署後上傳至案件表單附件 |
| 附錄 8 | 受訪人員切結暨錄音或錄影同意書 | 簽署後上傳至案件表單附件 |
| 附錄 9 | 相關人員利益迴避暨保密協定切結書 | 處理成員每案簽署,上傳留存 |
| 附錄 10 | 調查訪談紀錄 | 雲端檔案集中保存,限定群組存取 |
| 附錄 11 | 調查報告書 | 行動簽核:調查報告 |
| 附錄 12 | 職場霸凌申訴成立與否決定書 | 行動簽核:審議決定,通知當事人 |
| 附錄 13 | 申復申請書 | 行動簽核:申復表單 |
| 附錄 14 | 申復審議決定書 | 行動簽核:申復決定 |
範本來源:職安署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指導手冊(2026 年 6 月版)。範本為參考格式,正式使用前請依公司規模與實況調整,並請律師審閱。
先釐清責任與範圍,再補制度缺口,最後把公告、表單、通知與紀錄放進日常管理。以下是工作順序,不是合規認證或法律結論。
制度由企業訂,WorkLink 讓公告、表單、通知跟紀錄有工具可以落地。
依公司現況標記「已具備、待補齊、不清楚、不適用」,系統只整理待辦,不計分、不判定合格,也不取代法務或主管機關認定。
資料只留在這台裝置:使用本機瀏覽器儲存,不傳送外部。請勿填入申訴人姓名、事件內容、健康資料或其他案件個資。
本結果是內部工作清單,不是法遵分數、合格判定或法律意見。人數級距、條文適用與個案處理方式,仍請依最新官方資料及專業意見確認。